南京港地处长江下游,位于长江三角洲与中西部地区的交接点、沿长江和东部沿海 T 型经济发展战略带结合部,具有承启东西、呼应南北的独特区位优势,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是国家重要的主枢纽港和对外开放一类口岸。南京港辖区范围208公里,其中:北岸岸线长110公里,南岸岸线98公里。目前,南京港共拥有生产性泊位257个,其中万吨级泊位44个,总通过能力1.6亿吨。南京港地理位置优越、集疏运条件齐备、港口资源良好、经济腹地广阔,是南京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中心城市地位,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平台,也是长三角地区能源、原材料等战略物资海进江中转体系和长江中上游地区江海物资转运体系的重要节点。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是南京港的主体,也是南京港最大的公共码头经营人,年货物吞吐量目前居长江港口企业第一位。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南京港务管理局。2003年10月港口下放、政企分开后,南京港务管理局的政府职能并入南京市交通局,企业部分更名为南京港口集团公司。2010年12月,南京港口集团改制重组后,组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港集团现有八大港区,主要从事石油化工、煤炭、矿石、件杂货、集装箱等货种的港口物流服务。集团公司现有码头泊位78个,其中万吨级以上码头泊位30个,最大靠泊能力8万吨级。 十二五 期间,南京港集团将抓住国家发展长江水运、12.5米深水航道延伸至南京以及南京市建设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打造航运(空)与综合枢纽名城等重要战略机遇,积极打造物流资源整合平台、现代服务业发展平台、先进制造业集聚平台,全面建成 五大功能港 (即 长江集装箱运输中转港、长江铁矿石运输基本港、长江煤炭运输枢纽港、长江汽车滚装运输核心港和长江原油运输定点港 ),将南京港建设成为长江现代化一流强港,为全面推进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并进一步促进区域和流域经济快速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工商信息
经营范围
港口的经营(按《港口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产品的装卸,植物油及其他货物的装卸、仓储服务,场地租赁,燃料油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